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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成立学校“微信公众号”领导小组的决定

日期:2019-04-08 浏览:7954

        为进一步统筹管理学校“微信公众号”工作,明确制作“微信公众号”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准确、高质量地进行推送宣传。经董事会、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长葛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领导小组。并对微信发布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1、小学、初中、高中、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编辑制作人员要确保本学部、本处室的各项活动及时、准确、高质量的编辑制作完成,当日活动结束后以最快的效率编辑制作公众号,最迟于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

        2、各学部、校办公室每个月应制作不少于5篇公众号内容,每月少报送一篇扣学部50元,编辑人员制作完成公众号内容后报至本学部领导进行审核,学部审核通过后将公众号内容报送至校办公室,由校办审核通过后统一推出;

        3、微信公众号内容报送有重大失误,扣除学部、学校主管、及校办公室主管每人200元;重大活动未及时编辑报送的扣50元;因编辑质量审核不通过被责令重新编辑制作造成时间延迟的扣50元;

        4、每月月底校办公室将会核对整理并公布微信公众推送情况报表(报表中含推送时间、主题、阅读数量、点赞数量)

        5、各项活动的积分将计入学部和校办公室宣传考核中,每学期评选优秀宣传员,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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