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政策明白卡
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根据《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2020年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文〔2018〕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继续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汇编了《长葛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并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保教费。
——义务教育。免除学费、教科书费;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非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费、住宿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400元、290元;并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由当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
——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由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经费,考入省内、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分别为500元、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其它资助政策
1、政府兜底资助。对不符合相关资助政策的学前、义务和高中学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按上述学段资助政策标准,由我市政府兜底资助(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由政府兜底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的标准另行补发生活补助费)。
2、综合补贴提标资助。对长葛市户籍、许昌市内学校就读(在校在学籍)的九年级、高中(中职)学生,对专科以上(在校在学籍)高等教育学生,实施综合补贴提标资助。标准分别为:九年级每生每年2000元;高中(中职)每生每年3000元;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5000元、5000元。
说明:政府兜底资助和提标资助实施截至2020年12月底。
特别提醒:
长葛市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电话:0374-6110258
学生和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咨询相关资助政策:
1. 长葛市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4-6110258
2. 长葛市扶贫办公室电话:0374-7010618
3. 许昌市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4-2353018
4. 河南省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1-55078999
5. 河南省学生资助服务QQ:800185185
6.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电话:95593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一)第一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 残疾学生;
3. 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
4.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5. 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6. 五保户;
7.患艾滋病学生。
(二)第二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2.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3. 家庭子女中有两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 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5. 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三)第三种类型的认定
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各地区根据上级有的有关要求参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划定困难比例,在比例内确定困难学生,并向农村学校和贫困地区倾斜。经民政、扶贫等部门认定为贫困户的,要无遗漏地全部划分到三种类型中。